108 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權公告

2019-05-02
一、開會時間:108年6 月13 日(星期四)上午十點三十分。
二、開會地點: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二段311號(景麗婚宴會館二樓)。
三、依據公司法第 172 條之1 規定,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:
(一)股東資格:依據公司法第172 條之1 規定,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ㄧ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。
(二)提案規定:提案限一項並以書面300 字為限,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,均不列入議案。
(三)受理期間:108 年5 月4 日起至108年5 月14日止,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,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08年5 月14 日下午5 點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、聯絡方式及股東戶號或身分證字號,以便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。(郵寄者以108年5 月14 日寄達為憑,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『股東會提案函件』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)
(四)受理處所: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(地址: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二段327巷10號4樓)。
(五)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,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。
(六)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:
1.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
2.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 條第2 項或第3 項停止股票過戶時,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。
3.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。
四、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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